2021年,倉山區(qū)屬公辦學校共招考38名教師。根據省、市有關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21年倉山區(qū)屬公辦學校招考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條件
(一)應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年滿18周歲;
6.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的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且尚未解除懲戒的;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
5.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人員);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7.符合《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具體條件(見附件)
(四)具體條件其它說明:
1.境內學歷(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有學位條件要求的,原則上應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2.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證書信息原則上應在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詢認證。
3.福建省“雙專業(yè)”、“雙學位”畢業(yè)生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必須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網站“雙學位雙專業(yè)”查詢平臺(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詢認證。
4.以輔修專業(yè)報考的,應同時取得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學歷畢業(yè)證書,并且輔修專業(yè)信息可在“學信網”和“學位網”上查詢。
5.專業(yè)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1年》中“××類”所列專業(yè)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專業(yè)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yè)(詳見本公告附表各有關崗位)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因境內外高校專業(yè)名稱設置不盡一致,對留學人員的專業(yè)要求按相近原則認定。
6.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yè)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7.允許應聘人員按符合條件要求的其低學歷報考相應崗位。應聘考生網絡報名時需在崗位備注中注明“本人以××學歷層次報考本崗位”。
8.部分崗位對個別專業(yè)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專業(yè)要求”欄中所列專業(yè)后標有某某學科或方向的),允許面試資格審核時提交由畢業(yè)高校出具的《專業(yè)研究方向證明》(加蓋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員聯(lián)系電話號碼)。畢業(yè)證書中的專業(yè)名稱已明確“某某學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專業(yè)研究方向證明》。
二、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1.符合規(guī)定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按專業(yè)對口原則,每人限報1個崗位志愿。
2.應聘人員須在3月21日~3月27日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報名。網絡報名系統(tǒng)關閉時間以系統(tǒng)提示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3.網絡報名填寫個人信息時須如實填寫。學歷信息自大專起填寫,專業(yè)名稱應與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一致,教師資格種類及任教學科名稱應與教師資格證上的名稱一致。
(二)應聘人員按本公告附件3《應聘人員須提交的有關報名材料》準備材料。尚未窮盡的個別材料,須按崗位具體條件要求提供。2021屆畢業(yè)生現(xiàn)在學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普通話證書、教師資格證等允許正式報到時提交,各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均須在面試資格審核截止日(含)前取得。
(三)報名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應于報名期間及時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如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應立即通過網絡報名平臺進行申訴,并在報名截止前及時跟蹤后續(xù)情況。
(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比例
網絡報名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與崗位招考計劃比例應達到3:1及以上予以開考。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確需開考的崗位,經倉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考人數或降低比例要求。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各崗位均參加福建省統(tǒng)一公開招聘筆試,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及專業(yè)知識。
2.筆試時間、地點。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須于網絡報名平臺規(guī)定的時間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由筆試原始成績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筆試原始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yè)知識占60%折算。各崗位筆試原始成績、筆試成績及參加面試資格審核人員名單通過倉山區(qū)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fzcangshan.gov.cn/,下同)公布。
4.加分政策。符合以下招考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按省有關規(guī)定予以筆試成績加分:“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高校畢業(yè)生服務社區(qū)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等。
上述報考人員應隨帶本人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于4月23日上午(8:30-12:00)到倉山區(qū)教育局人事科辦理審核手續(xù),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名單另行公示。
(二)面試資格審核
面試資格審核有關事項另行通知。根據通過面試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考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員一起進入面試。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遞補截止至正式面試名單公布前兩個工作日)。
(三)面試
1.面試內容
面試內容包括編寫教案、片斷教學、回答專家提問,面試教材為相應學段學科教材。本公告附表學科崗位名稱前標注“★”的,面試時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測試。
2.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合格成績定為60分。若個別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擬招考人數,面試合格成績定為70分。
四、聘用及其它事項
(一)聘用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的綜合成績計算,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三位。聘用合格成績?yōu)?0分。未達面試合格成績或聘用合格成績的不予聘用。
(二)根據聘用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面試成績、聘用成績和擬聘用人選的名單另行公示。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選最后一名出現(xiàn)同分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若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按筆試成績中的專業(yè)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若筆試成績中的專業(yè)知識成績也都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并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因故放棄擬聘用資格,其空額在該崗位未聘用人員中根據聘用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遞補截止時間為擬聘用人員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之日起的第三個工作日。本輪招考過后仍未完成的新任教師學科招考崗位計劃列入第二輪補充招考,相關公告另行發(fā)布。
(三)擬聘用人員須參加體檢,體檢合格的方可聘用。體檢按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頒布的《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執(zhí)行。有關體檢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四)新任教師崗位的擬聘用人員須參加暑期崗前培訓。有關培訓的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五)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考全程。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試資格;
2.報到時未能按崗位報名條件提供相關證件或審核不合格;
3.體檢、崗前培訓不合格;
4.審檔不合格;
5.與原單位有簽定聘用合同的人員未能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屬重點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未能按時與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辦妥跨省任教就業(yè)手續(xù)。
(六)擬聘用人員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績排名自主公開選崗的辦法確定工作單位。公開選崗時間安排及具體辦法等另行發(fā)布。
(七)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一)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福州市倉山區(qū)教育局。
(二)本公告中的區(qū)屬學校指倉山區(qū)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
(三)本公告招考全程工作,由倉山區(qū)教育局負責。各單位要嚴格程序,規(guī)范操作,嚴肅紀律,主動接受監(jiān)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凡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四)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本人聯(lián)系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原則上要求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變更的,應聘人員須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告知倉山區(qū)教育局人事科(電話:0591-83322502、傳真:87503399。附本人簽名的身份證復印件)。否則,因雙方聯(lián)系障礙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五)根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公安廳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犯專項行動的通知》(閩檢會〔2019〕2號),報考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聘用前,倉山區(qū)教育局將擬聘用人員信息通過公共安全管理平臺進行審查。
(六)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須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七)為緩解學校缺編及師資緊缺困難,今年倉山區(qū)屬學校計劃面向倉山區(qū)代課滿1-3年的教師和參加2021年福建省統(tǒng)一公開招聘但暫未錄取的人員招考編外合同教師若干名,筆試成績擬采用相應學科崗位2021年福建省統(tǒng)一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具體招考公告另行發(fā)布。請有意向的人員可在倉山區(qū)屬學校相應學科崗位“委托類”招聘計劃中選擇報考。
(八)正式報到時間
擬聘用人員正式報到時間暫定為2021年8月16日。
(九)政策咨詢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詢電話:
倉山區(qū)教育局人事科0591-83322502
1、中學新任教師崗位招聘單位、人數、對象及具體專業(yè)要求
2、小學新任教師崗位招聘單位、人數、對象及具體專業(yè)要求
3、應聘人員需提交的有關報名材料
倉山區(qū)教育局
2021年3月16日